鲁洲生物科技(山东)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500kw沼气发电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
2018年2月6日,鲁洲生物科技(山东)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组织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-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邀请3位专家对沼气发电组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。与会代表与专家现场查看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,查阅并核实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(调查)报告等有关资料。经认真讨论,形成验收意见如下:
一、工程基本情况
位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内,振兴路以东,腾飞路以南。项目总投资26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。主要建设了沼气发电系统,配套建设公辅、环保工程等。该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,2017年2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,2010年9月1日取得了环评批复(沂环表审【2010】440号)。
二、工程变动情况
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。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
1.大气污染防治措施
沼气经脱硫塔脱硫后进入发动机,燃烧废气经10m高排气筒排放。
2.水污染防治措施
3.噪声污染防治措施
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、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。
4.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
四、验收监测结果
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监测结果表明:
1、废气:
沼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664-2013)表3标准要求及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37/664-2013)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。
2、废水:
厂区污水外排满足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37/599-2006)一般保护区及其修改单以及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。
3、噪声:
厂界共设4个监测点,各厂界昼、夜间噪声均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标准要求。
4、固体废物:
坏火花塞外卖;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;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;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。
5、总量控制指标
本项目so2排放量为0.343t/a,满足环评批复中1.6t/a的要求。
五、验收结论
鲁洲生物科技(山东)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500kw沼气发电组项目,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,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。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.rar建设项目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.rar
鲁洲生物科技(山东)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
2018年2月6日 |